2012年陆丰市丰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建设了1200立方冷藏设施,投产年可储存新鲜反季节无公害蔬菜1100吨左右,产值156万元。既可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,活跃市场,抑制物价、解决淡季节蔬菜对平价商店的供应,又可充分发挥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,推进农业增效,促进农民增收,具有较好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。
合作社现已发展到社员136人,辐射面积1200亩以上。基地建设已3年多,基础设施、产业发展、组织管理、科技水平、创新能力和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均处于当地领先水平。我社坚持标准化生产,于2011年获得无公害产品、产地认证,其中大安大蒜、番木瓜荣获汕尾市名优产品称号。通过“丰通”品牌化运作,在陆丰市区设立10家农产品平价商店,在广州江南市场、东莞润丰供港市场以及当地的“金华来超市”等有直销档口及专柜,与当地的龙山、河图中学以及技工学校建立了长期的供销协议,市场销售渠道畅通。我社一贯遵循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,不断壮大自身经济能力,提升服务能力,实现农民增收、产业增效的多赢目标。
质量管理水平
陆丰市丰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蔬菜质检部,制定陆丰市丰通合作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,严格监管蔬菜生产过程中化肥、农药的使用情况。建立规范的生产记录,化肥、农药的进出库记录,统一向符合资质的供应商采购,采购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品牌;农药、化肥的采购源头,仓管、施用等须有明确记录,做到可以追本溯源。定时定量抽样检测,发现产品所含有害物质超标,及时通知农户,立即销毁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,广东省农业厅,WNCR-GD11-0112,2014年8月